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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保障
校产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7-06-22 10:55:47 浏览次数:29178

学校财产是保障师生员工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物质条件,管好、用好学校财物意义十分重大。为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和管好用好学校财产特制定制度如下:

一、总务科是学校财产管理的重要部门,行使对全校财产管理职能。要求全体师生以主人翁的思想用好、维护好学校财产,使有限的财力物力发挥出更大的效益。

二、总务科应及时对所管辖的学校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建账。正在使用的,由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。属各部门使用的,由各部门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。凡暂不使用的,一律交学校保管室保存。
三、对于在保管室进行保管的财产,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霉烂变质、防鼠耗等方面的工作,以免造成财产损失。
四、各班级财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。每学年开学初进行登记,履行交接签字手续。学年结束时,办理归还手续。对各班财产进行验收检查,对人为破坏财产的按成本价2---3倍赔偿、保管完好无损的学校给予奖励。宿舍财产由学生科负责管理。实训、实验财产由实训中心、教务处、教研室负责管理。
五、学校各部门如需添置、更换设备用品,首先由各部门书面计划报分管校长、校长批准后,由总务科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做好计划,安排添置或更换。
六、更换各种物品时必须先将旧物上交,如旧电线、旧水管等物体不能私自处理。保管员本着节约的原则,能用则用,能修则修,争取做到财产潜能的最大利用。
七、总务科在每年暑假期间对学校财产进行全面检查、验收、维修;各办公室、教室、宿舍财产须维修的,在机动周前及时上报总务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