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扫一扫关注我们

学工管理
  • 地址:

   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建设新村590号

  • 招生电话:

    027-82943603

    027-82944279

  • 邮编:

    430012

资助动态
免学费申请指南
发布时间:2019-03-07 14:25:41 浏览次数:15264

 

 

我市免学费分为两类:国家免学费和武汉市免学费。

一、国家免学费:根据鄂财教发〔20181号文件的规定,我校免学费的对象和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,我校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%确定。

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条件: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,包括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免学费对象。武汉新远城区包括黄陂区、蔡甸区、新洲区、东西湖区、汉南区和江夏区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;

2.孤儿、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;

3.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,造成重大损失,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;

4.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5.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6.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
符合上述第12条的学生,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,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、烈士证件;符合第356条的学生,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;符合第4条的学生,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。

二、武汉市免学费:即在我市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,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。

三、申报注意事项:每年9月,将由学校统一组织收集申报材料,并公平公正地进行审核受助资格,各位家长与学生按校方安排准备好申报材料即可。免学费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每年930日,逾期将无法申报。